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匯聚全球創新資源,助推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和一流創新生態建設規劃》,省科技廳、財政廳決定組織申報2023年度河南省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
為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對深化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的帶動作用,在河南省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下設置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和國際科技合作培育項目兩類項目。
(一)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
聚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針對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與轉化,支持在豫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與相關國家或地區開展科研合作,通過匯聚全球創新力量,突破一批重點領域關鍵技術。重點支持具有國際領先水平、能夠彌補我省產業鏈、創新鏈薄弱環節的合作項目。通過項目實施,為爭取國家國際科技合作資源儲備力量。項目參照河南省重點研發專項管理。
支持領域: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能源交通、先進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
執行期限: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支持經費:不定額支持,單個項目經費80-100萬元。
(二)國際科技合作培育項目
圍繞拓寬我省國際科技合作網絡,支持在豫高校、科研院所與國外合作方聯合開展科學研究、技術研發等方面的項目合作,保持疫情背景下科技合作“不斷線”,為未來深化合作奠定良好基礎。項目參照河南省重點研發與推廣專項(科技攻關)管理。
支持領域:不限領域
執行期限: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
支持經費:定額支持15萬元。
二、申報要求
(一)共性要求
1.申報單位須為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注冊時間須超過一年)或中央在豫單位,單位治理機制健全,管理規范,信用記錄良好,具備承擔項目實施的能力。
2.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項目團隊應包含國外合作方人員。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3.各申報單位要嚴格項目篩選審核。同一項目已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嚴禁重復或變相重復申報。同一項目申請人已承擔省財政支持的科研項目(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項目除外)尚未結項或驗收的,不得申請新的項目資金。同一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年只能承擔一個省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申報同一年度多類計劃項目的,將根據各類計劃項目立項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查重確定。同一申報單位須通過單個推薦部門申報,不得多頭申報。
4.合作內容應符合我國及外方所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科研倫理規定,申報項目涉及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科學研究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要求,經批準后方可開展。
(二)其他要求
1.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
(1)項目申報須聯合依法建立/注冊并在合作領域有較強科研實力的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并簽署與申報項目內容密切相關的中外文對照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具體要求包括:協議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項目分工、權益分配、簽署人及簽署日期等基本要件,其中:合作期限需覆蓋項目實施期;協議簽署人應為項目負責人或所在團隊負責人與外方負責人,并提供雙方在職證明、工作簡歷及聯系方式(郵箱、電話)等。在職證明應顯示姓名、單位及所在部門、職務或職稱等基本信息并具備相應佐證效力。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上傳至附件。
(2)申報單位與外方應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聯合署名的論文、專利,共同承擔的項目,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且申報項目必須是已經開展的合作項目,技術水平具有國際先進或較先進性,通過國際科技合作主要解決技術應用和產業化過程中的相關技術問題。
(3)各主管部門和申報單位限額推薦,其中:各省國際聯合實驗室依托單位限額1項;各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有1個單列申報指標,不占用其依托單位指標。為保證項目實施成效,截至2022年9月承擔有省重點研發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領域在研項目的平臺此次不再申報。推薦項目負責人須為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負責人或團隊骨干成員,熟悉國內外相關技術和產業發展動態,已主持過省級以上科技項目。
(4)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須有實際研發活動,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大中型企業不低于1.5%,其他企業不低于3%;且投入項目研發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財政資金的3倍。同時應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未被記入“信用中國(河南)”黑名單。近3年內承擔的省重大科技專項存在驗收不通過或逾期尚未結項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
2.國際科技合作培育項目
(1)項目申報須聯合依法建立/注冊的并在合作領域有較強科研實力的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項目應有明確的實施計劃和可考核的績效目標。
(2)項目申報單位與國外合作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礎(近5年共同署名論文、專利、互訪交流、講學或人才培養等)。雙方簽署有覆蓋項目實施期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框架協議,協議應為項目負責人/團隊成員或所在單位負責人與國外合作方負責人或所在團隊成員簽署;并提供合作方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簡介(工作單位、簡歷、學術成果列表等)。以上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上傳至附件。
(3)鼓勵有國外留學經歷,在國外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來豫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員申報。各部門、各單位原則上推薦項目中35歲以下人員比例要達到一半以上。
(4)各主管部門及申報單位限額推薦,各單位管理員自行登錄系統查看申報指標。
(5)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在預算定額內,項目申請人提交項目預算申請書時,無需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只需填報分年度預算數,年度預算原則上按項目實施年度平均分配。實行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對項目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和合法性負責。
三、推薦渠道
(一)隸屬于省直部門(單位)的通過省直部門(單位)申報,其中省科技廳歸口管理的預算單位和轉制科研單位,以及代管單位通過科技廳申報;
(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國家高新區、國家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項目通過管委會申報;
(三)其他單位均通過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或“三起來”示范縣科技主管部門申報。
四、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采取無紙化申報的方式進行,由項目申報人、項目申報單位和推薦(主管)單位登錄系統進行線上申報和推薦。
(一)用戶注冊。個人(申報人)和法人(單位管理員)用戶須在河南政務服務網(http://www.hnzwfw.gov.cn)注冊并實名認證后,才能登錄系統,已完成注冊和認證的用戶仍使用原賬號。各主管部門(單位)管理員用戶仍使用系統統一分配的賬號登錄系統。
(二)單位信息填報。申報單位基本信息統一由法人(單位管理員)在提交本單位項目之前填寫或更新完善,法人(單位管理員)提交后,單位所有申報人均能及時共享顯示,不需單獨、重復填報。
(三)項目信息填報。項目申報人使用個人賬號登錄“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xm.hnkjt.gov.cn/)”填寫項目申報書,申請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還須填報預算申報書,完成后提交至申報單位。法人(單位管理員)使用法人賬號登錄系統審核項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門(單位)。
(四)審核推薦。科技主管部門(單位)嚴格按照推薦要求審核項目,國際科技合作培育項目須將審核通過的項目申報書轉送財政主管部門(單位)備案;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須將項目預算書轉送財政主管部門(單位)審核,財政主管部門(單位)通過后,由科技主管部門(單位)統一將項目推薦提交至省科技廳。
各級科技主管部門(單位)與財政主管部門(單位)要及時溝通、密切配合,為科研人員項目申報提供服務保障。
五、受理時間
個人和法人在線填報、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為2022年9月19日8:00至10月10日17:30;科技、財政主管部門(單位)審核提交時間截止到10月14日17:30。
請項目申報人如實填寫項目申報內容,科技、財政主管部門(單位)審核期間退回修改的項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廳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項目申請人、單位管理員和主管部門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進行填報、提交并審核推薦,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相應權限;系統關閉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修改、補充申報材料。
六、咨詢電話
(一)系統注冊、填報、提交等問題咨詢
省科學技術情報中心:0371—65974111
(二)申報業務咨詢
科技合作處:0371—63681823、86239818
省財政廳科技事業處:0371—65802522
2022年9月13日